2026年1月 - 提醒:关于税收居民身份转为非居民身份申报事宜(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函旨在提醒,如贵公司员工因2025年度在华居住天数不足而未满足税收居民个人条件,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申报。

关于非税收居民身份的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我们为非税收居民身份总结了以下要点,供您参考:

  • 在中国境内工作,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应被视为非居民个人。
  •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应在次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按非居民个人标准重新计算,在次年1月15日前申报补缴税款。

 

建议采取的措施

  • 建议您告知外籍员工核查其2025年度在华停留天数,以确保完全遵守相关税收规定。
  • 对于税收居民身份变更为非税收居民的外籍员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所需申报。

 

若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垂询您在Forvis Mazars的专属对接团队。我们将很乐意为您提供专业协助。

文件

提醒:关于税收居民身份转为非居民身份申报事宜 Reminder resident-to-non-resident tax status change declaration due by 15 January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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