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 - 提醒:关于税收居民身份转为非居民身份申报事宜(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函旨在提醒,如贵公司员工因2025年度在华居住天数不足而未满足税收居民个人条件,应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申报。
关于非税收居民身份的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我们为非税收居民身份总结了以下要点,供您参考:
- 在中国境内工作,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应被视为非居民个人。
-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应在次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将按非居民个人标准重新计算,在次年1月15日前申报补缴税款。
建议采取的措施
- 建议您告知外籍员工核查其2025年度在华停留天数,以确保完全遵守相关税收规定。
- 对于税收居民身份变更为非税收居民的外籍员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所需申报。
若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垂询您在Forvis Mazars的专属对接团队。我们将很乐意为您提供专业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