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刊 - 提醒 - 2025 年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已开始

谨此提醒您,2025 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期现已开始。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申报?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当按照规定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 综合所得收入额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清缴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 2025年1月后入职的人员
  2. 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人员
  3. 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人员
  4. 未及时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
  5. 其他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取得股权激励及其他境外来源所得
     

*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如何办理年度申报?

  • 自行办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
  •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需获得员工授权
  •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请注意:

  • 外籍人士(居民个人)也可使用其税务识别号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次使用的人员可能需携带护照前往办税服务厅获取其税务识别号码。
  • 关于方法1,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找到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申报的中文详细说明。
  • 关于方法2和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需正式授权代理人办理申报。个人还需签署委托授权书。
     

年度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申报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必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注意事项

  •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连续六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年度均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从第七个纳税年度起,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除非符合“六年规则”重新计算的条件。
  • 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产生滞纳金、税务行政处罚,或被纳入税收信用记录系统。

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协助。如需我们提供协助,请于4月15日前联系我们。

 

参考文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约办理时间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6年第1号)(点击此处查看中文链接);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点击此处查看中文链接)。

文件

Reminder – 提醒 - 2025 年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已开始 2025 Individual Income Tax (IIT) Annual Filling has star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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